分档 | 户年用气量(立方米) | 销售价格 | ||
一般生活用气 (炊事、生活热水) |
壁挂炉 采暖用气 |
农村煤改气 采暖用气 |
(元/立方米) | |
第一档 | 0-350(含) | 0-1500(含) | 0-2500(含) | 2.61 |
第二档 | 350-500(含) | 1500-2500(含) | 2500-3000(含) | 2.83 |
第三档 | 500以上 | 2500以上 | 3000以上 | 4.23 |
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户 | 2.63 |
注: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范围(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为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向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开展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用气,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气。具体学校以市教育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定为准,社会福利机构和城乡居委会公益性服务设施以市民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认定为准。
关于北京市朝阳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根据北京市朝阳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浮动情况,现就调整北京市朝阳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
一、北京市朝阳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上浮0.43元/立方米;自2023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调整后价格具体见附件。
二、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相关规定,及时做好销售衔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稳定供应。
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22〕196号)自2022年11月15日起废止。
用气类别 | 采暖季价格 | 非采暖季价格 | |
发电用气 | 2.70 | 2.27 | |
供暖、制冷用气 | 城六区 | 2.88 | 2.45 |
其他区域 | 2.64 | 2.21 | |
工商业用气 | 城六区 | 3.30 | 2.87 |
其他区域 | 3.06 | 2.63 | |
压缩天然气 加气母站 |
供非居民用气 | 2.76 | 2.33 |
注:1.采暖季价格执行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
2.非采暖季价格自2023年3月16日起执行;
3.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居民用气价格继续执行2.10元/立方米。